| 标题 | 隐瞒疫区接触史如何处罚 |
| 内容 | 律师解析:隐瞒疫区接触史的处罚标准如下: 法律依据:《传染病防治法》第十二条规定,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,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、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、检验、采集样本、隔离治疗等预防、控制措施,如实提供有关情况。隐瞒者在医疗机构就诊,医生按政府规定询问该情况时,隐瞒该情况的,符合该情形。第七十七条规定,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,导致传染病传播、流行,给他人人身、财产造成损害的,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。根据该条规定,隐瞒者如果造成了他人被传染,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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